法外狂徒_125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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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邱建德额头冒汗,语气明显底气不足“报告审判长……影像可能因帧率问题导致动作失真,我方……我方声请将影像送交刑事警察局进行JiNg确监定。”

    陆承骏冷冷地打破沉默“审判长,影像显示得非常清楚。林采云nV士在接刀後,有一个长达0.5秒的握持并蓄力动作。且其後方二公尺内完全空旷,根本不存在受外力推挤之事实。这显然是具备主动犯意的刺击,而非辩护人所称的不自主运动。”

    王志豪情绪激动,急於撇清责任“法官,你看!我就说我松手了,是她自己要接过去刺的,跟我没关系!”

    林采云脸sE惨白,声音尖锐“不……不是这样的!这影片拍得不清楚!我当下真的感觉有人推我,那种感觉很真实……法官,这影片一定是假的,他们要害我!”

    邱建德y着头皮,语气急促“报告审判长,手机录影有帧率限制,0.5秒的动作在视觉上可能产生位移误差。且人在极度高压下,感官受压迫产生推挤感的认知偏差,在心理学上是有可能的。我方声请对被告进行心理测量,并针对案发当下的视觉盲区进行监定。”

    法官沈默良久,法槌落下,全场肃静“针对辩护人声请监定部分,本院认无必要,当庭驳回。”

    在邱建德说完後,余漫接着补上致命一击,拿出有声音的证据。

    余漫从容站起,语气平静却透着威慑力“报告庭上,针对刚才影像中尚未厘清的动机细节,自诉人方持有另一份案发现场百货专柜的监视器画面。该设备具备收音功能,编号为自证一号。这份影像不仅拍到了近距离的肢T冲突,更完整收录了当时的对话声。我们可以清楚听见王民在抓取被害人时的言语,以及林采云刺击前的反应。这能直接证明三名被告在现场的真实动机。”

    法官点头准许播放,有声影像播放完毕,全场Si寂,王民与林采云浑身发抖……

    此时余漫清脆的声音传遍法庭“报告庭上,这份自证一号影像最关键的部分,在於录下了警务人员到场前的对话。被告王民与林采云当时有明显的串供行为。王民不仅威胁林采云不得泄漏特定名单,更明确计画将所有罪行推诿给第一被告王志豪。我方认为这份影像足以证明被告具备犯意联络,且王民具备主导与教唆之嫌。请法官务必将此段对话列入勘验重点。”

    法庭内一阵SaO动,王志豪猛地转头看向亲生父亲王民,眼神从震惊转为被背叛的狂怒……

    余昕冉强撑气势“审判长,我方对该影像之证据能力存有疑义。且对方律师对录音内容之诠释过於主观,王民当时处於生命受迫的极度压力下,其言论仅是恐慌下的自卫反应,绝非法律意义上的犯意联络。”

    法官看过影片後,心里其实已经有底了“针对证人及证据调查,双方还有无声请?”

    “审判长,第一辩护人为厘清本案因果关系,声请调查以下证据:

    第一,函调监视录影原档:厘清案发前後之动态,证明被告王志豪确实有中止犯意。

    第二,调阅警方完整卷证:包含扣押笔录与凶刀监定报告。藉由指纹分布与血迹喷溅型态,确认实际致伤者之动作轨迹。

    第三,伤势物理监定:声请针对伤口型态形状、角度、深浅进行专业监定。待证事实:b对被告站位、挥动轨迹与刀具规格,判断该伤口与被告行为是否具备物理相容X。

    第四,传唤证人张文翔:声请传唤专柜目击店员。待证事实:还原王民拦阻及林采云刺伤他人之具T经过。”

    法官转向自诉代理人“代理人,针对第一辩护人声请调阅监视器、伤势监定及传唤证人部分,你有何意见?”

    余漫语气沉着地说:“报告庭上。自诉代理人对此不仅无异议,更认为有调阅原始母带之必要。惟为避免单一视角产生视觉盲点,我方正式声请函调案发楼层之全角度监控影像,以还原三方真实位置,防止特定角度产生误导。”

    邱建德立刻起身“反对!自诉代理人声请范围过大,显与本案待证事实不具关联X。此举不仅浪费诉讼资源,更有过度窥探被告与无关第三人之嫌,纯属罗织入罪,请钧院予以驳回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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